明明是要寫部落格的,結果一看到11月有攝政街、牛津街的折扣季,就不知道為什麼又衝上網網購了。其實我平時不是個特別愛買衣服的人,但是今年不知道為什麼就發瘋了。也許是之前工作太忙,變向的發洩;也許是急切的想要跟20初頭的人生告別,想揮別大學時期一直穿到的女孩服,邁向29歲的成熟女人人生,總之尤其是這幾天,真的就有點失心瘋了,害我一直不斷的跟黑羊懺悔,說我一定會把多買不要穿的衣服拿去退的。
對於買衣服,我從大學時期到現在都無法擺脫既想要變美麗又有罪惡感的心態。畢竟我也是個愛漂亮的女生,也認為自己對美的事情有一定的敏感度,可是要我買衣服、買包包,就是沒辦法大氣。我到大四時,許多的衣服都還是大一暑假從日本回台灣媽媽帶我去買的(哈,自己說來都汗顏///////);然後現在都要30歲的人了,衣櫃裡的衣服都還像20歲的大學生。每次想買衣服,但是常常會在無法承受心靈的譴責下默默放棄。就算某一天突然爆發購物慾,買都還是買些特價的東西。往往因為價錢,買得也不是自己最喜歡的,反正就"矇穿",順便自己安慰自己是個節省的太太。